我给温哥�办事处打电话。 我说上次已经给你们打过电话,当时的说法是 common law �可以,但是结婚证明可以,为什么结婚了还是�可以。
对方态度很好,她只是说文件递交到台北,因为大陆�承认同性婚姻关系,所以�便在国外结婚,也�能通过。 她说签证分阶段,第一阶段在办事处审核,然后他们将材料递交到台北,台北��
�过这一申请。 我说你们从来没有在任何地方显示过同性伴侣�可以,甚至我一开始问的时候都只是说 common law ��可以。 她还是那么说,他们也是将材料递交到台北,�知道台北这边的规定如
此。